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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<title><![CDATA["那一晚究竟发生了什么？访“李树芬案”3位当事人 事发现场(图)" 主题的最后发表文章]]></title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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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<description><![CDATA[最后发表在 "那一晚究竟发生了什么？访“李树芬案”3位当事人 事发现场(图)" 主题的信息]]></description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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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		<title>那一晚究竟发生了什么？访“李树芬案”3位当事人 事发现场(图)</title>
				<description><![CDATA[  文章来源: 金黔在线 2008年07月04日<br /> <br /> 7月3日下午，记者几经辗转，采访到李树芬死亡案件中的陈光权、刘言超、王某三位当事人。他们向记者详细讲述了6月21日晚上在瓮安西门河边发生的事情。<br /> <br /> [img]http://img.ifeng.com/hres/200807/04/16/c28800ed0ab8a9c7b9adb6231d7017f7.jpg[/img]<br /> 事发现场<br /> <br /> 王某:那晚我们约在一起玩<br /> <br /> 王某，女，1992年7月出生，汉族，瓮安县三中初二年级学生。其父母均为瓮安县天文镇贾家坡村贾家坡组村民，现在外省打工。<br /> <br /> 从瓮安县三小到三中，王某和李树芬就一直是同班同学，是很要好的朋友。王某长期在亲戚家借住，与李树芬租住的房子相隔不远。<br /> <br /> 王某告诉记者说，6月21日晚7时许，李树芬在租住的地方打电话给她，叫她过去玩。两人见面时，李树芬正在租住的房间里梳洗。梳洗完毕后，李树芬说“一起去找陈光权和刘言超玩”，随后用王某的手机给陈光权打了电话。<br /> <br /> 王某说，大约在半个月以前，经同学周某介绍，李树芬和陈光权相识。随后双方关系日渐亲密，并谈起了恋爱。<br /> <br /> 刘言超是陈光权从小玩到大的朋友。而王某与李树芬也是好朋友。平时，4人关系不错，经常相约出来玩，“吃饭，吹牛，逛马路”。<br /> <br /> 接到李树芬打来的电话时，陈光权和刘言超正与在瓮安一中读高中的同学秦明在一起，3人正在秦明的住处吃饭。在征得李树芬和王某的同意后，陈光权便让刘言超骑摩托车将她们接到秦明的住处，几个人继续吃饭喝酒，在这过程中，“李树芬喝了一点酒”。<br /> <br /> 当晚11时许喝完酒后，4人出了秦明的住处。陈光权想打摩的回去，但李树芬说“想走走。”于是4人沿着街散步。没走多久，李树芬又提出到城边的西门河边吹吹风。4人随即从一中附近步行到西门河大堰桥处玩耍。<br /> <br /> 因喝了比较多的酒，陈光权不愿意多说话，加之不久前，他的右腿被车撞伤，伤腿并未痊愈，行动不便，于是就躺在河岸上休息。王某则独自站在桥头，李树芬坐上大桥护栏上，与刘言超吹牛。<br /> <br /> 王某说，那天晚上，李树芬很高兴，但不知道为什么事情而高兴。<br /> <br /> 记者问王某:“有人说你家跟县里的领导或公安局的领导有亲戚关系，是这样吗？”<br /> <br /> 王某回答说:“没有。”<br /> <br /> 刘言超:我没能拉住她<br /> <br /> 刘言超，男，1990年1月出生，汉族，瓮安县草塘镇那乡村岩门组人，在瓮安县一个私人铝合金加工作坊打工。其父母均为瓮安县草塘镇那乡村岩门组村民。<br /> <br /> “我说，今晚要是有月亮就漂亮了。”刘言超回忆说，当时他正靠在大桥护栏上，离李树芬大约有一两米的距离。“她回了一句，要是有星星更漂亮。”两个人聊着聊着，李树芬突然冒出一句:“跳河死了算了，要是死不了再好好活下去。”<br /> <br /> 当看到李树芬作出跳河的姿势时，刘言超连忙拉住她，说了句:“你疯了！”当时，刘言超以为李树芬是在开玩笑，并没有在意。<br /> <br /> 大约半个小时后，陈光权说自己的腿伤痛起来了，要回家休息，和另外3人打了声招呼后便走了。见状，王某也提出想回家，但被李树芬挽留住了，“她说这么早回去干什么？不一会，李树芬喊了声‘我走了’，纵身跳下河里。”<br /> <br /> 尽管水性不好，但刘言超也随之“扑通”一声跳进河里，去救她。“她很快就沉进水里，我没能拉住她。”<br /> <br /> 此时，一直坐在桥头的王某起身大呼“救命”，同时拨打陈光权的电话求援。陈光权迅速赶过来，跳入河里救人。但当他游近刘言超时，刘言超拼命挣扎，因担心被缠住不放，陈光权奋力挣脱刘言超，游到岸边。后来，陈光权将身上的衣服拧成布条，让在岸上的王某帮忙拉着，靠近刘言超，将他拉上河岸。<br /> <br /> 上岸后，刘言超拨打110报警，在王某的通知下，李树芬的哥哥李树勇也很快赶到了事发现场。有关部门赶到时，河面上一片漆黑，没有半点动静，“当场看了一会，他们说人已经救不活了。”<br /> <br /> “后来我们3个人都被带到派出所。”刘言超说，他们很快就被允许离开派出所，但被要求“不要走远，可能会随时找你们”。<br /> <br /> 陈光权:我们没发生过性关系<br /> <br /> 陈光权，男，1987年6月出生，汉族，瓮安县草塘镇那乡村岩门组人，与刘言超一起打工。父母均为瓮安县草塘镇那乡村岩门组村民。<br /> <br /> “我们确实在谈恋爱。”陈光权在回答记者李树芬是否是他女朋友时肯定地回答。<br /> <br /> 陈光权说，他与李树芬是在事发前半个月左右认识的，接触了几天后，就确定了恋爱关系。下面是记者与陈光权的对话。<br /> <br /> 记者:“你和李树芬确定恋爱关系那天做了些什么？”<br /> <br /> 陈光权:“一起玩，吹牛，什么也没有做。”<br /> <br /> 记者:“在21号之前，你们住没住到一起？”<br /> <br /> 陈光权:“没有。”<br /> <br /> 记者:“有没有发生过性关系？”<br /> <br /> 陈光权:“从来没有。”<br /> <br /> 记者:“你和李树芬谈恋爱，刘言超和王某谈恋爱，但是为什么21号晚上是刘言超和李树芬在桥中间吹牛，王某又远远的站在桥头，而你却回家了？”<br /> <br /> 陈光权:“我的脚在几个月前就被车撞伤了，那天晚上脚很痛，而且那晚喝多了，不大想说话，就先回去了。”<br /> <br /> 记者:“回去后你怎么又折回来了呢？”<br /> <br /> 陈光权:“我才走出去50米左右，手机就响了，是王某打来的，还听到王某在河边大声喊‘救命’，我电话都没有接就跑回河边来了，然后下河救起刘言超。”<br /> <br /> 悬疑待解:她为何要寻短见<br /> <br /> 直到次日凌晨3时，李树芬的遗体才被打捞上岸。警方经过鉴定，认为李树芬系跳河溺水身亡，决定不予立案。对此，从一开始，李树芬的家属就提出疑问:“好端端的怎么会跳河呢？”<br /> <br /> 事发后，社会上出现了一些传言，有人声称，李树芬遭到强奸，并被杀死后抛下河里。<br /> <br /> 昨日下午，面对记者同样的质疑，刘言超回答得很果断:“我绝对没有对她做什么！”这点得到了王某的证实，她说，当时她就在离刘言超四五米开外的桥头，对他们的言行看得一清二楚，刘言超和李树芬一直在聊天。而且当晚李树芬看起来心情不错，没有看出什么异常。对此，作为李树芬的好朋友，除了感到难过外，她也很疑惑。<br /> <br /> 王某介绍说，李树芬有时会埋怨父母对她不公平，有些重男轻女思想，而且哥哥有时对她也比较粗暴，但对于这些情况，她并不愿意多说，“我们在一起玩时，她总是很开心的样子。”<br /> <br /> 王某说，事发前，李树芬经常上网，并且好像和一个男生网恋了，那个男生经常打电话给她，但对于这个男生的情况，李树芬从未提及，因此，对于这个男生的基本情况，王某并不知晓。<br /> <br /> 陈光权则表示，他和李树芬真正谈朋友的时间也不过几天，对这些情况，他并不知道，也从没听李树芬提过。（金黔在线-贵州都市报 记者 何星辉 方正伟 赵惠）<br /> <br /> ]]></description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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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		<pubDate><![CDATA[Fri, 4 Jul 2008 20:38:18]]> GMT</pubDate>
				<author><![CDATA[ David]]></author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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